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检测结果通常需涵盖样本基本信息、检测项目明细、结果判定、质量控制指标及报告合规性等内容,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、可追溯性。以下是具体构成及说明:
一、样本标识与检测背景
1.样本基础信息
样本名称:如“某品牌酱油”“生鲜猪肉”“蔬菜沙拉”等,需与实际送检样品一致。
样本编号:唯一编码(如“SP20250626001”),关联采样时间、地点及批次。
采样信息:
采样日期(如2025年06月26日)、采样人、采样地点(如某超市货架)。
样本状态(新鲜/冷冻/包装完好与否)、规格(如500mL/瓶)。
委托信息:委托单位/个人名称、联系方式、检测目的(如监管抽检、企业自检)。
2.检测环境与条件
检测日期、实验室温度(如25±2℃)、湿度(如50±5%RH)。
仪器型号(如某品牌FS-9000型)、校准状态(附校准证书编号)。
二、检测项目与结果呈现
1.微生物与生物安全指标
致病菌:大肠杆菌O157:H7、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,结果以“检出/未检出”表示(如“沙门氏菌:未检出(n=5,c=0)”)。
微生物限量:菌落总数(CFU/g)、大肠菌群(MPN/g),如“菌落总数:3.2×10³CFU/g(≤10⁴CFU/g)”。
病毒检测:如诺如病毒、甲型肝炎病毒(适用于生食水产品等),以PCR扩增Ct值或“阳性/阴性”表示。
2.其他安全指标
非法添加物:瘦肉精、吊白块等,结果如“瘦肉精Ⅰ:未检出(检出限0.01mg/kg)”。
过敏原:如牛奶、鸡蛋、花生成分,以ELISA法检测抗体效价(如“牛奶蛋白:阴性(<50IU/mL)”)。
理化性质:pH值、酸价、过氧化值等(如“酸价:1.5mgKOH/g(≤3.0mgKOH/g)”)。
三、结果判定与合规性说明
1.标准对照与结论
依据标准:明确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(如GB2763-2021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、GB2762-2022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)。
合格判定:
单项结果:如“铅含量0.12mg/kg,符合GB2762-2022中粮食制品限值要求”。
综合结论:“经检测,所检项目中XX项符合国家标准,判定该样本合格/不合格”。
2.超标处理建议
若结果超标,需注明“XX指标超出国家标准XX倍,建议复查样本或追溯生产环节”。